排名 | 實體獎項 | 金幣獎項 | 虛擬獎項(勳章) |
1 | 獎金2,500元 | 《小瑪莉新春三爽賽》週積分冠軍勳章 | |
2 | 200,000 | ||
3 | 100,000 |
排名 | 實體獎項 | 金幣獎項 | 虛擬獎項(勳章) |
1 | 全家禮券2,500元 | 《小瑪莉新春三爽賽》燈型積分冠軍勳章 | |
2 | 200,000 | ||
3 | 100,000 |
排名 | 實體獎項 | 虛擬獎項(勳章) |
1 | Samsung Galaxy Note 2 (16GB簡配) | 《小瑪莉新春三爽賽》三爽王勳章 |
1. | 凡是黃金城所有玩家皆可參與此次活動。但領獎僅限擁有 VIP資格之會員,請玩家注意各自有無VIP身分及VIP到期時間。 |
2. | 活動期間,所有遊戲中的勝利彩金,都會換算成積分進行累計,系統會依玩家的積分高低進行排名。 |
3. | 比大小所得的彩金也將計入積分計算。 |
4. | 此次比賽共分為「週積分賽」、「燈型積分賽」、「Note 2爭奪賽」3部分。 |
● | 週積分賽: | |||||||||||||||||||||||
1. | 第一週(2013年1月15日(二) 12:00~2013年1月21日(五) 24:00 共7天): (1) 採總積分制,以當週之積分總合計算。 (2) 活動期間,所有牌局中的勝利彩金,都會換算成積分進行累計,系統會依玩家的積分高低進行排名。 (3) 比大小所得的彩金也將計入積分計算。 (4) 玩家若有同積分之情形發生,將以達到該積分之時間順序判斷名次。 (5) 玩家可在活動廳→比賽資訊中查閱到『今日積分』及『總積分』。 (6) 所有會員可到官方網站排行榜中的比賽排行查閱到總積分前100名排行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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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週(2013年1月22日(二) 12:00~2013年1月28日(五) 24:00 共7天): (1) 採總積分制,以當週之積分總合計算。 (2) 活動期間,所有牌局中的勝利彩金,都會換算成積分進行累計,系統會依玩家的積分高低進行排名。 (3) 比大小所得的彩金也將計入積分計算。 (4) 玩家若有同積分之情形發生,將以達到該積分之時間順序判斷名次。 (5) 玩家可在活動廳→比賽資訊中查閱到『今日積分』及『總積分』。 (6) 所有會員可到官方網站排行榜中的比賽排行查閱到總積分前100名排行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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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燈型積分賽: | |||||||||||||||||||||||
1. | 玩家於活動時間若壓中指定燈型,可依其所對應之積分進行累積。 | |||||||||||||||||||||||
2. | 積分統計時間為2013年1月15日(二) 12:00~2013年1月28日(一) 24:00。 | |||||||||||||||||||||||
3. | 玩家若有同積分之情形發生,將以達到該積分之時間順序判斷名次。 | |||||||||||||||||||||||
4. | 玩家可在活動廳→比賽資訊中查閱到『今日積分』及『總積分』。 | |||||||||||||||||||||||
5. | 所有會員可到官方網站排行榜中的比賽排行查閱到總積分前100名排行狀況。 | |||||||||||||||||||||||
6. | 各燈型對應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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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te 2爭奪賽: | |||||||||||||||||||||||
1. | 「週積分賽」每日之前10名皆可獲得數值不一之三爽王點數(1/15與1/16合併計分、1/22與1/23合併計分) | |||||||||||||||||||||||
2. | 活動結束後總點數最高之玩家將可獲得最大獎《Samaug Galaxy Note 2》手機乙支 | |||||||||||||||||||||||
3. | 各排名可獲得之點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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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玩家可在活動廳→比賽資訊中查閱到『總點數』。 | |||||||||||||||||||||||
5. | 所有會員可到官方網站排行榜中的比賽排行查閱到總點數前10名排行狀況。 |
1. | 本次大賽將嚴格審核比賽帳號資料與選手本人提供的資料是否符合,若有不符將喪失領獎資格,請各位參賽者在首次登入填寫選手個人資料時,務必填寫正確,以免影響您的得獎權益! | ||
2. | 現金與實體獎項(含禮卷)領獎辦法: 由於現在黃金城已經使用電子對獎方式,請玩家先申請成為認證會員並請參照下列方式進行對獎(玩家若已為認證會員,請忽略此項步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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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至黃金城官網→下載專區→表單下載,下載黃金城帳號服務申請表。 | ||
(2) | 填寫完畢後附上身分證正、反影本及親筆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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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傳真至(02)8227-6234,回傳後請務必與客服中心(02)8221-3886聯繫確認。 | ||
● | 電子兌獎流程: | ||
(1) | 於遊戲大廳內點選排行榜。 (Online版) (WEB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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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進入官網後選擇您欲兌獎的賽事排行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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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於個人名次欄最右方點擊領獎按鈕進入電子兌獎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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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確認得獎資訊及填寫收件人資料按下確認即完成兌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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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獲得虛擬獎且金幣低於50萬或紅利低於10萬之玩家無需進行兌獎。 | ||
※ | 會員基本資料若需更改請洽客服人員。 | ||
※ | 獲得獎金獎之玩家每次皆需傳真領獎確認單並附上存摺影本(有帳號那面)。 | ||
※ | 同一賽事若有2種以上排行榜需各別進行兌獎。 | ||
(1) | 請玩家務必於2013年1月29日12:00開始進行電子兌獎,並於2013年2月3日前完成電子兌獎。 | ||
(2) | 不論現金獎或禮券獎虛擬獎將統一於2013年3月5日起陸續匯款或發送獎項。 | ||
(3) | 玩家應確保提供之地址可以收到獎品,若因為玩家提供之地址有誤或不完整時,造成官方寄出之獎品遭退回時,需再次寄送之運費應由玩家自行負擔。另外,若因為玩家提供之地址有錯誤或不完整時,造成官方寄出之獎品遺失時,官方不負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 ||
(4) |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每次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及贈品總額超過新臺幣(下同)20,000元,將依法先行扣繳10%稅金,並於當年度年底統一寄發扣繳憑單,讓得獎人併同綜合所得稅申報,單次未逾20,000元且當年度得獎總額超過1,000元者,不預先扣繳,但將於當年度年底統一寄發扣繳憑單,讓得獎人併同綜合所得稅申報。 | ||
(5) |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本公司將依法按每次競賽機會中獎之給付全額先行扣取20%,以作為機會中獎之稅金,該稅金應由玩家自行支付,惟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得依前項規定辦理。 | ||
(6) | 實體贈獎將在受理領獎作業完成後,於完成作業隔日訂購寄送獎品至玩家提供所在地址,因地區性及時差性關係,實際運送日期將另行通知。 | ||
(7) | 台灣地區:將由「京群超媒體客服中心」或其配合廠商直接寄送。 | ||
(8) | 本次活動各獎項(品)若有缺貨或不足的情形,玩家同意接受等待代理商之商品或改以同值商品替代。 | ||
(9) | 本次活動各獎項(品)若有顏色之分別,將依出貨時之貨品顏色為主,玩家不得挑選。 | ||
(10) | 若玩家所收到贈獎出現瑕疵或故障,請速洽「京群超媒體客服中心」由客服人員為您連絡協力廠商進行退換貨。 | ||
(11) | 活動網頁贈品圖僅供參考,獎項將以實際購買或製作為主。 | ||
(12) |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實體獎得獎者,若因無法寄送或其他如在當地無法使用等因素,官方有權改以同值商品替代。 | ||
1. | 如何成為VIP?玩家只要用任何方式一次儲值300元以上即最少擁有VIP 10天喔! | ||
2. | 若有同積分、同勝次者則判別優先順序為: A.【所使用的總回數最少者為獲勝(單日為單日的最低總回數)】 B.【優先達成積分、勝次者為優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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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活動將不開放第二批玩家領獎,請玩家注意比賽活動後的兌獎時間! | ||
4. | 官方將會核對所有得獎玩家所註冊之基本資料,如果資料有誤或未附身分證影本者,則視同棄權,不得領獎。請玩家務必填寫正確的會員個人資料,以免影響了自己的權益。 | ||
5. | 参加此活動者同意官方(京群超媒體)無償使用、揭露包含但不限於其遊戲角色名稱、照片等資料進行活動宣傳,並了解得獎者可能會被公佈在除遊戲之外的第3方,如官網、遊戲粉絲團等。在參加此活動前請閱讀隱私權條款與服務條款。 | ||
6. | 嚴禁牌局中以不法手段進行遊戲,如有玩家檢舉,經由官方查證一律停權處分,並不得領獎。 | ||
7. | 活動公佈之贈品圖片僅供參考,本次活動各贈獎品項若有缺貨或不足的情形,玩家願意接受等待代理商之商品或改以同值商品替代。 | ||
8. | 若玩家所收到贈獎出現瑕疵或故障,請速洽「客服中心」由客服人員為您連絡協力廠商進行退換貨。 | ||
9. | 客服中心-連絡專線:02-8221-3886、客服中心傳真專線:02-8227-6234。客服中心-郵寄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68-3號14樓或請註明「得獎帳號」、「暱稱」、「真實姓名」、「聯絡電話」、「贈獎寄送地址」。 | ||
10. | 如遇系統重大事故,或其他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而必須暫停或終止比賽,其處理之原則如下: | ||
A. | 若系統緊急停機造成服務中斷1小時內,活動仍照常進行。 | ||
B. | 當活動開始滿7個小時以後的時間,發生重大事故或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活動暫停再以公告方式告知活動延長或停止。 | ||
C. | 重大事故在此之定義: | ||
●官方網路公司或ISP緊急停機修復、系統緊急停機造成服務中斷。 ●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在此之定義:遇到颱風天、強烈地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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