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說明

根據財政部令 台財資字第1020002795號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有使用財政部自然人憑證或手機條碼載具人員方可使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查詢消費紀錄。
1.電子發票 (原託管發票)
電子發票載具是記錄電子發票資料工具,消費者選擇WEB-ATM與信用卡消費時,於「儲值頁面」選擇開立電子發票,消費者可選擇以下各種共通性載具儲存,本網站可使用發票載具請見下方圖示:
自然人憑證條碼載具 手機條碼載具 黃金城會員載具
2.發票捐贈 (愛心碼)
「愛心碼」當您要捐贈電子發票時,使用特定的一組號碼來捐贈給社福團體,消費者於「儲值頁面」時選擇發票捐贈,消費者可選擇系統提供的 社福團體愛心碼 決定捐贈單位(愛心碼來源: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 )。
3.發票狀態說明
在您付款完成後7個工作天,京群超媒體會開立電子發票(三聯式發票除外),可以在「儲值消費記錄頁面」查詢您的發票號碼,若您使用通用載具、愛心捐贈,亦可利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查詢消費紀錄。
查詢介面請見下方圖示:

路徑:儲值中心>點數儲值查詢
4. 電子發票中獎
每逢單月25日開獎後,將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統一進行對獎作業,中獎發票領取方式,將會依消費者使用發票載具類型及載具歸戶狀態,處理方式區分如下:
  1. 使用「手機條碼載具 」或「自然人憑證載具」 :
    無論載具是否有歸戶,中獎發票將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進行,請至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查詢
  2. 發票載具未歸戶:
    每逢單月28日將由營業人進行兌獎並通知中獎人,中獎發票將於核對後7個工作天內掛號寄出。
5. 發票開立處理流程說明
6.電子發票作業重點說明
  1. 如您於訂購時選擇將發票捐贈,依據法令規定,已捐贈的發票無法索取紙本發票及更改捐贈對象,如有退換貨需求, 京群超媒體 將會將該發票作廢。
  2. 二聯式紙本發票、三聯式紙本發票(有打統編、抬頭者),將於交易完成且確認無退貨需求後,列印寄出至指定的發票寄送地址。
7.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說明
本作業辦法,全文請見電子發票作業平台公告內文:「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有關見電子發票作業可參見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