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得到實體贈獎玩家,請於2012年10月05日24:00之前,郵寄或傳真「活動領獎確認單」(至官方網站→下載專區下載)連同身份證影本,至「黃金城online客服中心」,(實體獎項若為現金者,請附上該帳號玩家銀行的存摺影本,方便匯入獎金)官方將會核對中獎者所註冊之基本資料,與「領獎確認單」填寫資料是否相符,如核對資料有誤、缺件或超過收件時間者(以郵戳為憑),則視同棄權,不得領獎。且須與官方進行中獎確認,配合進行相關稅務的檢核。 |
(2) |
本次活動所需郵資費用,黃金城全部自行吸收玩家無須負擔。 |
(3) |
領獎確認單上請一定註明「遊戲帳號」、「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市話」、「行動電話」、「獎項寄送地址」。 |
(4) |
如果帳號資料有誤未更正者或超過收件時間2012年10月05日(以郵戳為憑),則視同棄權,不得領獎。 |
(5) |
本次活動各獎項(品)若有缺貨或不足的情形,玩家願意接受等待代理商之商品或改以同值商品替代。 |
(6) |
實體贈品將統一於2012年10月31日前陸續寄出。 |
(7) |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每次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及贈品總額超過新臺幣(下同)20,000元,將依法先行扣繳10%稅金,並於當年度年底統一寄發扣繳憑單,讓得獎人併同綜合所得稅申報。單筆未逾20,000元且當年度得獎總額超過1,000元者,不預先扣繳,但將於當年度年底統一寄發扣繳憑單,讓得獎人併同綜合所得稅申報。 |
(8) |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本公司將依法按每次競賽機會中獎之給付全額先行扣取20%,以作為機會中獎之稅金,該稅金應由玩家自行支付,惟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得依前項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