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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
1. 本次大賽將嚴格審核比賽帳號資料與選手本人提供的資料是否符合,若有不符將喪失領
獎資格,請各位參賽者在首次登入填寫選手個人資料時,務必填寫正確,以免影響您的
得獎權益!
2. 現金與實體獎項(含禮卷)領獎辦法: 由於現在黃金城已經使用電子兌獎方式,請玩家先申
請成為認證會員並請參照下 列連結進行兌獎(玩家若已為認證會員,可直接於兌獎開始
日進行電子兌獎):
http://golden.goldengame.com.tw/gm/gm_board.php?more=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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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
※獲得虛擬獎且金幣低於50萬或紅利低於10萬之玩家無需進行兌獎。 ※會員基本資料若需
更改請洽客服人員。
※獲得獎金獎之玩家每次皆需傳真領獎確認單並附上存摺影本(有帳號那面)。
※同一賽事若有2種以上排行榜需各別進行兌獎。
1. 請玩家務必於2012年12月4日12:00開始進行電子兌獎,並於2012年12月9日前完成
電子兌獎。
2. 不論現金獎或禮券獎虛擬獎將統一於2013年1月4日起陸續匯款或發送獎項。
3. 玩家應確保提供之地址可以收到獎品,若因為玩家提供之地址有誤或不完整時,造成
官方寄出之獎品遭退回時,需再次寄送之運費應由玩家自行負擔。另外,若因為玩家
提供之地址有錯誤或不完整時,造成官方寄出之獎品遺失時,官方不負擔任何損害賠
償責任。
4.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每次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及贈品
總額超過新臺幣(下同)20,000元,將依法先行扣繳10%稅金,並於當年度年底統一寄
發扣繳憑單,讓得獎人併同綜合所得稅申報,單次未逾20,000元且當年度得獎總額超
過1,000元者,不預先扣繳,但將於當年度年底統一寄發扣繳憑單,讓得獎人併同綜
合所得稅申報。
5.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
之大陸地區人民,本公司將依法按每次競賽機會中獎之給付全額先行扣取20%,以作
為機會中獎之稅金,該稅金應由玩家自行支付,惟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
區人民,得依前項規定辦理。
6. 實體贈獎將在受理領獎作業完成後,於完成作業隔日訂購寄送獎品至玩家提供所在地
址,因地區性及時差性關係,實際運送日期將另行通知。
7. 台灣地區:將由「京群超媒體客服中心」或其配合廠商直接寄送。
8. 本次活動各獎項(品)若有缺貨或不足的情形,玩家同意接受等待代理商之商品或改以
同值商品替代。
9. 若玩家所收到贈獎出現瑕疵或故障,請速洽「京群超媒體客服中心」由客服人員為您
連絡協力廠商進行退換貨。
10. 活動網頁贈品圖僅供參考,獎項將以實際購買或製作為主。
11.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實體獎得獎者,若因無法寄送或其他如在當地無法使用等因
素,官方有權改以同值商品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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